Self-Talking

网文闲谈

不得不承认,我确实喜欢柳下挥,可能比想象的还要喜欢一点儿,就像我喜欢土豆一样。

我认为柳是江郎才尽了,《天医》好但太长,《火王》未能走高(斗争线很爽但明星线很不爽,且我很不喜欢白素)(想想觉得不对劲啊,唐重最后那么决绝地对董菩提毫无欺骗,那么董小宝执意杀唐重为啥就是菩提赌输了呢,唐能暗使手段反过来不也一样吗?至少那时小宝还是表明上的胜者。硬要找一个不双标的解释的话,董小宝主动暗算且先表明了不死不休的立场,所以唐重报仇理直气壮?),《终教》下滑《逆鳞》大崩但仍不乏亮点,而后就乏善可陈了。

柳非常擅长塑造鲜明而有棱角的人物,尽管可能毫不真实,也未必复杂深刻。

    “无所谓。”耶稣说道。“我主说过,倘若有人辱你、骂你、讥你、笑你、贱你、唾弃你,不要理会。再过几年,你且看它。”

    “——我不记得上帝说过这样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吗?这么有哲理的话一定是我主说出来的。”

《天医》里我记忆深刻的一个桥段,十足地体现了柳的风格。

我其实不怎么喜欢《终教》,即使以爽文的标准来看,它的缺点也太多太明显了,前后矛盾难以计数,反派要么徒有虚名,要么形象薄弱,多线戏份不平衡,框架混乱结尾仓促。

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《终教》是同时戴着脚铐和手铐在跳舞,故多处都非常地别扭,如蒋钦线被砍,如陆朝歌的“出轨”与怀孕。如方炎在男女感情上表现出的非常不符合种马爽文来者不拒的无奈。

叶温柔作为钦定的女主,读不出服气点,只有强行钦定的不平感。原文多次表示秦倚天输一手先来后到,但如果不从认识的意义上而只从情感的意义上来考察,找不出方认定叶的起点,也就无鲜明支持这一点的证据。

但我太喜欢秦倚天了。

柳书里我钟爱4个女孩,按好感度排序是秦倚天,王九九,董菩提(作为女主之一实在是不应该只有这么点戏份),千度(作为女主用心程度过低,用贴吧的话说就是太稀松了)。

ps:秦洛屡屡推开王九九,唐重屡屡推开董菩提,方炎屡屡推开秦倚天,我的审美还真是够专一够单调啊。

秦倚天兼俱了王九九的敢爱敢恨和苏山的大气自若,不矜持,持高傲,设定经不起推敲,每次出场却都是化不开的惊艳。

而较之王九九的有所得(虽然是精神上的施舍,而这也是种马文的必然),她的无所获与不求回报更是让人心疼不已。

“他一定会坚持下去的。”女孩子用无比坚定的语气说道。“因为,我不会让他输。”

没有一点的消息传递,秦倚天便给了方炎全部的支持,方炎也完全了然——何等令人心醉的心有灵犀。(倚天助阵方炎设局讨好温柔,总觉得有点地狱笑话)

方炎走到女孩子面前,两人四目相对。

方炎咧开嘴巴笑了起来,说道:“吃饭你不饿,喝酒你不会,唱歌太随意——也不知道其它男人都会邀请女孩子去做什么,我就请你欣赏这一城白雪吧?”

“这是我的荣幸。”女孩子眯着眼睛笑了起来。

于是,两人并肩朝着外面的冰雪世界走了过去。

 

方炎的心里很高兴,即使什么都不说,什么都不做,一步又一步的走着,从枫叶会所走到南大桥,从南大桥走到铜锣巷,又从铜锣巷子走到碧春园也丝毫不觉得烦躁和疲惫。

他还想再走下去,就这么一直走下去。

你能够想象吗?走路竟然走出了满满的幸福感。那幸福感仿佛金黄的汤水,都快要从他的脸上溢出来。

女孩子也很高兴,方炎走一步,她也跟着走一步。方炎走的快,她也就跟着走的快。方炎走的慢,她的脚步也跟着放缓。

方炎说要请她看这一城风雪,她便真的很认真的在看这一城风雪。

看地上的雪,雪地里有很多双脚印,密密麻麻,来来往往。但是她知道,哪两行脚印是一对亲密恋人的。因为它们挨得那么紧,脚印都摆出一幅我们生死相许永远不愿意分开的架势。

看墙上的雪,墙里秋千墙外道,墙外行人,墙里佳人笑。笑渐不闻声渐消,多情却被无情恼。墙内会住着一位佳人吗?佳人喜欢笑吗?

看树上的雪,大雪压枝低。看车顶的雪,车似乌龟壳。看天空沸沸洋洋的雪,看落在自己鼻尖睫毛上的雪——

每一处都精致,每一样都有趣。

 

“老板,来一瓶酒。”方炎说道。他突然间很想喝酒,最好是最烈的烧刀子。

“老板,来两瓶酒。”女孩子说道。她也很想喝酒,最好是最烈的高原白。

说要请她看这一城风雪,她便真的很认真的在看这一城风雪。

——何等别出心裁的浪漫。

叶温柔的帮不计性命与代价,可总在考虑退路,秦倚天的帮未必豁出一切,却从未以输为可能。

秦倚天的戏份不算少,但直至结尾,她也没有和自己的挚爱相处长至一天,而且故事脱离校园后,相见总是解围,每每思及,总不忿于太过明显的偏心。

“争又何益?”秦倚天摇头。“这个时候赶过去,也不过是把自己的矜持丢在地上让人再踩一遍而已—-如果能够成功的话,我倒是也不在乎这些。可是,没希望啊。一点儿希望也没有。”

“我看得出来—-方先生他不是对小姐没有感情。”

“那又怎么样?”秦倚天反问。“他说这是师生之情。”

“明明不是。”

“他这么说,我也只好这么信了。”秦倚天苦笑不已。“谁让我比她晚一步呢?”

就像是娇艳的花朵,在一刹那间失去了水份。

这个时候的秦倚天仍然是极美的,但是却失去了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灵气。

牧鹰沉吟了一阵子,说道:“小姐,你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。”

“是吗?”秦倚天认真地想了想,说道:“确实。我想要的,就一定要得到。”

“那么方炎—–”

“他例外。”秦倚天摇头。“我对他的感情就像是刺进他肉里面的针,我越是用力,他就越是痛苦—-既然这样,何不让他轻松一些呢?”

 

秦倚天站在方炎的车边,宝石一般地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方炎,说道:“方老师,我可能没办法去参加你的婚礼,不过已经让人送去一份礼物——”

“倚天——”方炎的心脏被揪紧,这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。虽然他已经是水溢境的高手,但是,那满身的修为也不能让他此时此刻的内心稍微舒服宁静一些。

女孩子精致无暇的小脸看向方炎,嘴唇蠕动,以细不可闻地声音说道:“你一定要幸福啊。”

多年以后回顾,觉得终章作者还是出于商业考量太妥协了,永远的错过,永远的伤,才是这个故事最相配的结局。

“那一对相识于江南城的少男少女,也永生永世不再相见。”

崔小心是《逆鳞》最用心塑造的女角,有意为之的结局,何尝不是《终教》未能实现的文学追求的还愿,读者买不买账就不好说了。


《极品家丁》

把林晚荣当成gal男主挺合适的,一条线一个性格嘛。

逻辑上问题就不聊了,说说感情方面的:

1.真的太油腻了,也很难想象这些个性十足的女子个个都这么好哄又这么大度。

(不谈原创诗词的文学水平,书中的诗词用于女性确实堪称一绝,对青璇从“只把杭州当汴州”到“开在断肠时”,对仙儿有“春风不知玉颜改”,对玉若有“奈何桥上等三年”,对雨昔有“双枝并为春,岁岁作年少”。玉伽虽然换成了现代文艺风“我是你的眼”,然而在矛盾巅峰章,标题为“红颜未老恩先断”)

2.女性太多,戏份串联不自然,当着a的面和b生离死别,和a缠绵后转头悱恻b,前脚你侬我侬后脚长期下线等等。

肖青璇
男主真正的知己和心意相通者,“得妻如此,夫复何求”,这也是她坐镇后宫的原因,但单论剧情只能说中规中矩,毕竟“感情不够,意外来凑”,有道是肖青璇再度出场时增加了前期明显看不出来的设定,深以为然。“炮轰圣坊”是情节上的高潮,却不是记忆上的。
从结构上来说大小姐才是正宫啊,也不知是输一手血缘,还是输一手先来后到。

秦仙儿
敢爱敢恨不拘一格与只愿君心似我心都让人难以忘怀,乱箭证心二砍红线等都叫人印象深刻,可正所谓难得才更为珍贵,过于主动的姿态使得其在男主心中顺位不高,读来不免不忿。

萧玉霜
单纯无垢,我见犹怜贯彻始终,演绎至极,然而光靠这一点立人物总有不够立体之憾,有着相似定位的依莲就有着比二小姐更为丰满的人设。
世界上有一种感情,叫“我只念着你”,不论是以死明志的决绝,甘当大任的决意,“抱抱我”避无可避下的真情爆发,还是“长留此地,终生待君”如草侍风的浪漫,都使得这位小姑娘深入人心。

徐芷晴

“巴彦浩特之战,君之声名鹊起。深入草原,断敌食粮,以血肉之躯,御敌于国门之外,直叫胡人闻风丧胆。感君之恩,无以为报,唯有一事,请君勿念:芷晴身可死,贺兰山永不陷落!”

“君之心意,芷晴已知。唯前程漫漫,荆棘遍布,望君爱惜己身,勿使人挂念。妾着盛装,半葬于沙,日夜祈福,待君凯旋!”

性格使然,有一种人,有一种情,宜远不宜近,故芷晴和男主甜甜蜜蜜的描写总感觉别扭。
然而相隔两地的互相守望心有灵犀,不言不语而满满默契,真是一种比紧紧依偎而不分离更加神圣,让人动容而为之神往的情感。

宁雨昔
仙子的沦陷过程推敲起来也是毛病多多,可千绝峰,百丈索,已然是无可模仿的神仙眷侣,有约不来过夜半,闲敲棋子落灯花。宁雨昔的故事是唯一写出了隐逸感的,冰婚纱与一次又一次的生死相依,更是增添了无与伦比的浪漫。

玉珈

虽然也试图浓墨重彩地刻画男主之苦,但在家国大于个人的政治正确下,回来后男主的苦除了皮肉之苦,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,逼他们姐弟长分,彼此相隔玉伽一人在漠外受十载相思之苦,何其残忍,尽管这份相思是双向的,可男主有那么多佳人相伴,何其不公(细究起来,男主还有余力和其他伴侣打情骂俏,何来半点真诚)。当然,此前男主生生承受一箭可表寸心。

唤醒旧忆,三箭连心,六月飞雪,鬓染霜花,以家国为背景,宿命为序幕,大漠草原雪山为舞台,方方面面让这场戏绚烂斑斓。重逢感情万分浓烈,亦是发自于心,无比真切。如果单把这条线拿出来品,生死恋人莫过于此。

很多场景都写得很夸张,却不若素辞——“你敢亲我一下吗?”

最后的表白也很喜欢很喜欢,苍天不负有情人,玉珈就是全书第一有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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