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的悲剧
比赞美的更扎实,比批评的更讨巧。
所谓的“实”,指读者不仅在阅读过程中会被精湛的逻辑演绎所惊艳,合上书后梳理推敲,亦会折服于逻辑演绎的严丝合缝。
相关批评中有两条意见值得关注:
1.失聪的雷恩在扮演警官时不能模仿其声音。
2.通过靠岸的船的撞击来制造无面尸的办法难以实现。
这两点言之有理,可它们不能真正构成情节上的破绽。
于1,在作者眼里这显然不是一个问题,《Y的悲剧》里出现过凶手在欲扮演者面前完美扮演的剧情。
于2,全书并未具体描写制造无面尸的过程,而凶手有充裕的时间在投尸前进行毁容,现场表明尸体的面容遭受了撞击的损毁,却无法判明此前的状况。
结尾的推理处处透露着扎实,如诠释了第二案诸多细节的情报是在分析中得出的;如雷恩虽亦默认了第三案是连环谋杀的一环这一前提,但在分析凶手时却丝毫未利用这一点,而只以现场状况为依据,较真地说,最后逮捕的也仅仅是第三案的凶手。
所谓的“巧”,并非指精巧,而是指巧合。
犯案的“巧”不再赘言。我想说的是,本作为使指证足够有力,证据设置地太“硬”了,推理反而就显得有点“软”了。
1.法庭逆转。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对外人而言是非常具有奎因风格的“刻在眼前却视而不见”,但对本人而言无疑显而易见,应能第一时间自己陈明而无需直至当庭才由雷恩出面澄清。
2.首案完全封闭的空间。无它首案推理则无从谈起。
3.穿帮的铁证。不仅仅是证据本身,包括它被雷恩独自发现的过程也是非常戏剧化的,若提前揭露,则会使雷恩的多个假设都变地不再必要。如此设计旨在展现完整的推理过程,也确实成就了结尾的推理的酣畅。然而细细想来,警方的常规搜查也不难发现该证据,在调查中一无所知不免显得不太尽职。
4.“X”的含义。正是这个一锤定音的指证证据,才使得其他不乏可能的假设被彻底排除,推理的精彩才得以凸显。这点往往难以被察觉,因为作者非常聪明地将其设为了最后的高潮。
在故事内,这些巧合点都有所铺垫和解释,达到了相当程度的自然性和自洽性,但跳脱出来重新审视整个故事,便有了挥之不去的讨巧之感。
小说以幕分割故事,作为侦探兼主角的雷恩优雅的姿态与翩翩的举止,他曾经从事的工作,时常念叨的台词,喜欢演讲的习性,居所的名称,一切的一切,都表明悲剧系列——这个推理小说史上最伟大的系列之一,处处写满了对那位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剧作家的崇高致意。以悲剧为名又仅四本便落幕,自然而然也会联想到,这正是为了让该系列完美对应四大悲剧——那位剧作家最杰出的成就。
具体对应结果应是:
《X的悲剧》——《哈姆莱特》,悠远的复仇。
《Y的悲剧》——《李尔王》,权力的反噬。
《Z的悲剧》——《奥赛罗》,替罪仍难逃审判。
《哲瑞·雷恩的最后一案》——《麦克白》,杀人者的结局亦为覆灭。
我想,将本作与《哈姆莱特》一并提及,已是对它至高的赞誉了吧。